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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14:47  点击量: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深入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明确纪律要求,严格廉洁自律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遵规守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在国内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严禁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干部接受商务宴请;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商务接待名义宴请党政机关党员和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节日期间除值班值勤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定点停放。

        2.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措施,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扛在肩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要担负起相应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既要管业务也要抓党建,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切实抓好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

        3.履行监督责任,严查违纪行为

        纪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研究新办法新举措,制定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要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规定,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必须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正风肃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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